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将收取药学类医疗服务费,试行时间为1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推出药学服务收费政策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政策的发布和实施意味着药师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得到了各界认可,将有利于鼓励药学服务模式创新,实现药学技术劳务价值,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升患者药学服务的获得感。
值此政策发布之际,福建省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和《海峡药学》编辑部主办了“福建省属公立医院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研讨会”,会议于2022年5月8日下午在福州市召开。
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赖诗卿院长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管理处洪涛处长到会致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价格处任希珠处长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管理处张鸿宇主任科员参与主题讨论,几位领导均充分肯定了药师提供专业药学服务的价值,强调了医院药学服务转型的必要性,并分别介绍了该政策制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政策的成因和制订过程,以及就该政策的组织实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有序推进,强化用药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力。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党委书记张玉教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史录文教授、四川省人民医院药学部童荣生主任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赵志刚主任全程在线参会,并与各试点省属公立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十余人共同进行主题讨论。四位国内医院药学领军专家均盛赞福建省出台药学服务收费政策为全国首创,将对医院药学专业发展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促进作用。专家们还就项目收费内涵、试行范围、效果评估和动态调整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专业见解,试点医院代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政策执行可能遇到的问题发表意见,为政策的实施和完善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福建省药学会刘茂柏理事长前期受省医保局委托,牵头组织多轮专家论证,并领导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药学部积极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和探索配套改革,创新性地建立了以临床药师带领调剂药师的三级药师制度,为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落地做好了充分准备。省药学会将牵头制定我省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标准和规范,以及统一的病历记录文书模板,保证政策试行效果。
最后,福建省药学会刘茂柏理事长做了总结发言,表示该政策对医院药学服务转型起到积极指引作用,医院药师要抓住机遇,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和标准化同质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学服务的更高需求,在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